服務橫琴自貿片區建設,橫琴法院近日將推第二批改革舉措。筆者了解到,該批改革舉措涉及4個方面12項措施,其中,執行工作改革、司法行政事務改革、法官考評工作改革是改革創新的重點。通過執行社會化改造,橫琴法院將探索建立變國家包辦為社會各界協作配合的新型執行機制。
目前,橫琴法院已實現了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改革。在此基礎上,橫琴法院將通過剝離強制執行中的非強執功能,從財產調查、非訴強執的組織實施等方面,進一步推動執行社會化改造,探索建立變國家包辦為社會各界協作配合的新型執行機制,提高執行效率和執行工作的社會公信度。
“執行社會化內容非常豐富。”該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其中,對涉及土地違法、征收拆遷等案件,將建立“接受司法監督,各部門聯動配合,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按照準予執行裁定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目前已納入橫琴自貿片區建設促進辦法草案。
專業化審理機制建設方面,橫琴法院將遴選熟悉國貿投資規則的法官,優化類似案件分配規則,發揮專家陪審作用,提升涉自貿試驗區商事案件的專業化審理水平以及專題業務培訓水平。對啟動鑒定程序、處置涉訴財物等爭議較大的工作,探索提高程序推進透明度、提升裁判結果預見性的方法。
服務于粵港澳深度合作,橫琴法院還將選任澳門籍陪審員、調解顧問,發揮“新街坊”等新型社區以及各行業組織的作用,推進完善基層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吸納澳門的大學生及其他具備專業知識的志愿者為當事人提供無償訴訟咨詢和幫助;并積極爭取上級在橫琴開辟區際司法協助便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