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南沙、橫琴自貿區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探索跨境投資便利化取得重大進展。13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發布《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啟動在廣東南沙、橫琴自貿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
《辦法》允許在南沙、橫琴新區注冊成立并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以及參與區內重點項目投資建設的廣東省轄內企業,從港澳地區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資金使用范圍限于區內或境外,包括區內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以及區內企業的境外項目建設等,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和產業政策導向。
據了解,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范圍內自主確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將結合南沙、橫琴新區建設發展資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情況,確定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總規模,并實行余額管理。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有關人士介紹,在廣東南沙、橫琴新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幫助轄區內中資企業開辟跨境融資的便利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外貿穩定增長;二是進一步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區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三是推動“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打造泛珠三角區域發展綜合服務區營造良好的金融服務環境;四是有利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為我國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