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內企業可直接從境外市場融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
為支持南沙、橫琴新區建設,13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外發布《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南沙、橫琴新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而就在政策出臺的首日,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包括工行、農行、中行以及中信銀行等多家銀行的廣東分行均在當天就開始辦理業務。
區內企業可以從港澳借人民幣資金
《辦法》允許在南沙、橫琴新區注冊成立并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以及參與區內重點項目投資建設的廣東省轄內企業,從港澳地區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資金使用范圍限于區內或境外,包括區內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以及區內企業的境外項目建設等,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和產業政策導向。
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方面介紹,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總規模,將結合南沙、橫琴新區建設發展資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情況進行確定,并實行余額管理。但是關于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期限、利率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范圍內自主確定。
據悉,在南沙、橫琴新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是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在轄內開展金融改革創新的又一項重大舉措。不僅可以推動包括南沙、橫琴新區的發展、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以及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同時,還可以幫助中資企業開辟跨境融資的便利渠道,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有效支持廣東實體經濟發展。
14家企業當天辦理跨境貸款備案
據了解,此次《辦法》的發布實施得到了銀行和企業的歡迎和積極響應。政策發布當天,包括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和浦發銀行珠海分行等與港澳地區銀行合作,協助為中電投珠海橫琴熱電有限公司、廣東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南沙海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廣州發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等14家區內企業辦理了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備案,備案金額15.89億元,當天匯入金額9.25億元。
據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港澳地區現有人民幣總量1.2萬億元,融資資金成本比境內低20%以上。
按照之前的外債管理有關規定,企業如需借入外債,外資企業必有“投注差”(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內資企業期則需上報外管局或發改委批準。
而上述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出臺后,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則不受現有外債管理的有關約束,充分享受新區簡政放權的政策紅利,直接從境外市場融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支持境內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