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復同意,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以構建粵港澳緊密合作新載體。作為中國第三個國家級新區,橫琴將成為內地開放度最高、體制活力最強、創新空間最廣的區域。
面積106.46平方公里的橫琴新區,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側,毗鄰港澳。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把橫琴建設成為帶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范區。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批準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根據國務院批復,珠海市橫琴新區將創新通關制度,主要措施是將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口岸設定為“一線”管理,橫琴與內地之間設定為“二線”管理,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實施分線管理,允許橫琴居住人員;允許橫琴建設商業性生活消費設施和開展商業零售等業務,發展旅游休閑、商務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中醫保健、科教研發和高技術等產業。
國務院已批準對珠海市橫琴新區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從境外進入橫琴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實行備案管理,給予免稅或保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保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貨物從橫琴進入內地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按實際報驗狀態征稅,在“一線”已完稅的生活消費類等貨物除外。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銷往橫琴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采購的國內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退稅的貨物除外。橫琴企業將免稅、保稅的貨物(包括用免稅、保稅的料件生產的貨物)銷售給個人的,應按規定補齊相應的進口稅款。
相關專家分析,突破在“分線通關”與“類自由港”。
廣東省社科院區域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認為,按照最新的通關政策,橫琴新區就相當于一個類似于香港的“自由貿易區”,也就是將橫琴做成了一個擴大版的澳門。整個橫琴視為一個免稅或保稅區,在稅收上享受與澳門同等的優惠政策,這為吸引國際優質資本進入橫琴創造了條件。
有關人士說,批復的政策中對于港澳與內地的通關、港澳居民的個人所得稅、粵澳產業園、人民幣港幣澳幣兌換等方面均作了明確,使橫琴的港澳元素不斷增加,為三地的合作示范提供了空間和保障。另外,廣東省將于近期出臺支持橫琴開發的具體措施。